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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員駕駛會增加車身重量,使得車身操控性能降低,尤其是二輪電動自行車承重有限,一旦超員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而當事人往往不以為然,用生命安全賭明天,萬萬“駛”不得!
近日,在貴陽市河濱公園路段發(fā)生了一起二輪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該車超員搭乘三人,在行駛過程中突然爆胎導致車輛倒地,事故造成乘客受傷。
南明交警二中隊民警接到報警后立刻趕往現(xiàn)場,同時調(diào)取了附近監(jiān)控視頻,結(jié)合對當事人的現(xiàn)場詢問,得知該起事故發(fā)生時,任某駕駛電動二輪自行車搭載2名男子正行駛在瑞金南路河濱公園路段,突然爆胎導致車輛失控,事故導致駕駛?cè)撕蛢擅丝褪直凼軅?。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二輪電動自行車只能搭載一名未滿12周歲的乘客,如搭載6歲以下乘客還必須使用安全座椅。南明交警依法對駕駛?cè)巳文尺M行處罰,對2名乘客進行批評教育。
南明交警提示:一定要牢記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作為駕駛?cè)藨鲃邮胤▓詻Q杜絕超員,作為乘客也都應該主動拒乘超員、違法載人車輛,莫將自身置于險境外安全在自己手中,生命需自己把握!
一審:武淑
二審:湯成偉
三審:李蓓
關鍵詞:
質(zhì)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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