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年一度“3·15”來臨之際,A股市場股民維權再一次成為資本市場關注熱點。事實上,2022年民事證券維權領域迎來許多新變化——最高人民法院于1月21日發(fā)布了《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該規(guī)定已于1月22日起施行,將為資本市場的健康發(fā)展提供更加完善的司法保障?!锻顿Y快報》聯(lián)合廣東環(huán)宇京茂律師事務所謝良律師,匯集目前可以進行或者可按新規(guī)索賠的股票案情況,特別推出50家可索賠上市公司大盤點,供廣大投資者參考(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接上期)
26、每日互動(300766)索賠案:已有投資者起訴。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12月14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每日互動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27、ST北文(000802)索賠案:北京金融法院已并案。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ST北文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28、昊華能源(601101)索賠案:已開庭前會議。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5年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7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昊華能源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29、ST尤夫(002427)索賠案:已有投資者起訴。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6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18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ST尤夫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30、中潛股份(300526)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10月20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中潛股份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31、未來股份(600532)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6年1月5日至2018年4月13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未來股份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32、ST廣珠(600382)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7年3月9日至2021年4月29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ST廣珠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33、北特科技(603009)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9年4月29日至2021年4月20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北特科技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34、鵬欣資源(600490)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9年2月25日至2021年9月27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鵬欣資源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35、新潮能源(600777)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7年10月18日至2018年12月18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新潮能源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36、中潤資源(000506)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6年7月11日至2018年4月26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中潤資源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37、ST浪奇(000523)索賠案:案件進入訴前調(diào)解。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ST浪奇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38、騰信股份(300392)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5月24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騰信股份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39、ST柏龍(002776)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5年6月17日至2021年3月18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ST柏龍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40、ST航通(600677)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7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14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ST航通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41、ST艾格(002619)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8年8月31日至2020年12月6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ST艾格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42、ST摩登(002656)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8年4月12日至2019年8月22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ST摩登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43、天海防務(300008)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7年8月22日至2021年1月25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天海防務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44、ST圍海(002586)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9年4月26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ST圍海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45、鼎勝新材(603876)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1年4月28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鼎勝新材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46、ST天潤(002113)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6年8月11日至2019年5月6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ST天潤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47、海倫哲(300201)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7年4月26日至2021年10月25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海倫哲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48、ST金正(002470)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6年3月29日至2020年6月29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ST金正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49、華宇軟件(300271)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8月29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華宇軟件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50、晉億實業(yè)(601002)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20年11月13日至2021年3月18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晉億實業(yè)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51、仁東控股(002647)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7月14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仁東控股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52、ST數(shù)知(300038)索賠案:索賠征集中。參照過往案例,若是在2019年1月18日至2020年12月23日前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ST數(shù)知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53、*ST巴士(002188)索賠案:已有終審勝訴判決。若是在2017年4月29日至2018年4月26日期間買入且在該期間并未全部賣出*ST巴士的投資者,仍可索賠。
此外,根據(jù)證券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證券訴訟不再以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或法院刑事判決作為起訴的前置程序。還有以下一些因涉嫌信披違規(guī)受到證監(jiān)會調(diào)查但尚未受到正式處罰的上市公司,投資者亦可嘗試按照新規(guī)啟動索賠:ST光一(300356)、中超控股(002471)、華虹計通(300330)、江特電機(002176)、中公教育(002607)、ST海投(000616)、ST海航(600221、900945)、ST基礎(600515)、ST大集(000564)、ST海越(600387)、藍盾股份(300297)、ST美尚(300495)、ST奧馬(002668)、宏達新材(002211)、ST起步(603557)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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