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應急管理廳近日發(fā)布《湖南省因災倒塌、損壞住房恢復重建補助工作規(guī)程》(以下簡稱《規(guī)程》)。
《規(guī)程》提出,補助對象包括城鎮(zhèn)和農村地區(qū),是指因當年自然災害造成唯一居住的住房倒塌,或主體結構損壞且需要建房的受災困難群眾。因自然災害造成住房倒塌、損壞的受災人員,采取原址重建、異地重建、集中重建、購置住房(憑購房合同和住建部門開具的唯一住房證明)等多種方式解決基本住房的,均可納入補助對象范圍,按戶補助。重建對象的確定,要嚴格按照《湖南省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91號令)的要求,通過本人申請、民主評議、張榜公示、鄉(xiāng)鎮(zhèn)審核、縣級審批的程序進行,并簽訂合同或協(xié)議,明確具體建房要求、補助標準和開工、竣工時間。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完善因災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協(xié)調機制,共同研究解決恢復重建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協(xié)同推進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原則上當年12月底前要完成所有需重建戶重建任務。
關鍵詞: 因災損壞住房 湖南省應急管理廳 自然災害 住房重建補助
質檢
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