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為做好全國兩會期間交通運輸服務保障工作,連日來,市交通執(zhí)法部門加大對全市高速路口等重點區(qū)域的排查整治力度。其間,查處1起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危貨運輸的違法行為。
3月8日,交通執(zhí)法人員在揚溧高速鎮(zhèn)江西收費站,對過往貨車逐一檢查時發(fā)現,1輛河南牌照的半掛車裝有8噸左右的鋰離子電池電解液。執(zhí)法人員懷疑該電解液屬于危險品,而駕駛員郭某拿不出任何顯示車輛具備危險品運輸資質的憑證,也提供不了所裝貨物的檢測報告。為了不放過任何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執(zhí)法人員決定先對車輛進行扣押,等調查清楚后再做進一步處理。
在隨后的調查中,郭某聯系了公司法人,主動提供了鋰離子電池電解液具體檢測報告和公司經營許可情況。報告中顯示,鋰離子電池電解液是易燃腐蝕性液體,屬于三類危險品,但該公司只具備道路普通貨物運輸經營許可資質,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資質。因此,該公司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將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
無證從事道路危化品運輸隱患多、危害大。在此,交通執(zhí)法部門提醒相關企業(yè)和駕駛員,要仔細檢查核對運輸貨物的具體情況,合理合規(guī)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切忌心存僥幸“鋌而走險”。(朱浩 劉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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