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民李女士向玄武湖派出所報警,稱因為買奶茶離座10分鐘,不慎將剛買一個月的蘋果12手機遺失,想著分期尾款還未付清,手機便丟了,她不甘心報警求助,希望找到撿拾者。
李女士告訴民警,她是玄武湖公園內(nèi)某商家的店員,午休時坐在店門口椅子上曬太陽,起身去買奶茶時,忘記將放在旁邊一個椅子上的手機拿走,等來到奶茶店準備下單時才想起手機沒拿,匆忙回去找,手機已經(jīng)不見了。
李女士的同事告訴民警,李女士離開后,有一位男士曾拿著一部手機來到店中詢問是否有人認識這部手機。但因事發(fā)突然,她們沒有意識到這是同事的手機,紛紛否認,男子便帶著手機離開了。
有了這一線索,民警夏傳義立即調(diào)取店內(nèi)監(jiān)控,很快鎖定了這名男士,并在周邊展開調(diào)查。經(jīng)過3個小時的努力,終于聯(lián)系上了撿拾者劉先生。面對民警的詢問,劉先生表示,中午去玄武湖散步時,確實撿過到一部手機,因為在周邊未找到失主,便想交到派出所,但又急于去上班,就將手機先帶回了公司放在了抽屜里。下午一直在開會不在座位上,劉先生也沒聽到該手機的來電。
當天18時許,劉先生下班后將撿拾到的手機送還至玄武湖派出所。見到失而復得的手機,李女士連連對民警和劉先生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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