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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記者從山西省教育廳獲悉,山西省教育廳等七部門發(fā)布《關于規(guī)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義務教育學校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 通過適當引進非學科機構參與課后服務,滿足學生和家長對課后服務的多樣化需求,使非學科機構成為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 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和健康成長。
據(jù)介紹,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參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課后服務工作堅持公平公開、自愿選擇、公益普惠的原則。非學科機構須具備相應的資質(zhì)并經(jīng)過公平、公正、嚴格的資格審查,主動公開服務時間、服務方式、服務內(nèi)容、收費標準、安全保障措施等有關事項,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jiān)督。是否引入非學科機構參與課后服務,由各學校結合實際自主選擇;學生是否參加非學科機構開展的課后服務,由學生及家長自愿選擇。非學科機構參與學校課后服務必須立足公益普惠,服務學生、服務社會,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嚴禁利用課后服務進行商業(yè)宣傳、商業(yè)營銷、搶挖生源和亂收費。
該《意見》明確了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準入條件、遴選程序、日常管理以及退出機制,防范治理機構誘導學生參與校外培訓輔導、購買相關器材及產(chǎn)品等行為。 9月15日起,該《意見》開始施行,有效期為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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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智慧生活報
關鍵詞:
質(zhì)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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