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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壽縣人民法院正陽法庭以巡回法庭形式進村公開審理并最終調解了一起生命權糾紛案件。
龍某及其同事是某村村民從鄰縣聘請到村從事旋耕作業(yè)人員,完成作業(yè)后村民組織聚餐,感謝龍某及其同事的多日耕作。聚餐當晚,龍某酒后駕駛拖拉機回家,在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當場死亡。
由于本案被告人數較多,多為某村村民,且正處于農忙時節(jié),承辦法官決定帶案入村巡回審判、化解糾紛。起初,村民對龍某的去世表示意外、惋惜,但拒絕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經法官講解相關法律規(guī)定,并從情理角度勸說后,部分被告愿意承擔部分賠償,其他被告愿意基于人道主義給付撫慰金。經法官耐心調解,最終原被告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告方將賠償款當場交付給原告,一起生命權糾紛得到及時有效地化解。
壽縣人民法院堅持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通過巡回法庭形式入村辦案,方便當事人參與訴訟,及時維護權利,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來源:壽縣人民法院
責編:月月 審核:吳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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