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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臨滄市臨翔區(qū)糧食收儲經營有限責任公司原執(zhí)行董事、總經理周偉,虛構交易申請購糧貸款并違規(guī)出借收取管理費,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問題。
2007年至2020年,周偉虛構購糧合同申請購糧專項貸款、向單位職工非法集資共計3973萬元,并違規(guī)轉借給其他公司使用,收取借款利息和管理費722.22萬元存入單位“小金庫”進行列支,其中87.36萬元被周偉非法占為己有。2007年至2015年,周偉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公司拆借資金、糧食購銷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收受他人所送財物38萬元。周偉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6月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二、曲靖市原師宗縣糧食局局長、云南師宗糧油貿易有限責任公司原董事長楊文彪,出具虛假購銷合同幫助合作企業(yè)騙取貸款,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問題。
2013年至2016年,楊文彪安排公司為云南某實業(yè)有限責任公司先后8次出具虛假糧食購銷合同,幫助該公司騙取銀行購糧貸款4095萬元。2009年至2010年,楊文彪利用職務便利,將公司資金630萬元出借給某面粉廠、某糧油經營部用于營利活動,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23.66萬元。楊文彪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5月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三、云南普洱國家糧食儲備庫原主任李成強,違規(guī)出借購糧貸款收取資金占用費,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問題。
2012年至2021年,李成強違規(guī)將儲備庫購糧貸款1.23億元借給某飼料公司和某米業(yè)公司使用,收取上述兩家公司資金占用費222.86萬元。2011年至2020年,李成強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與儲備庫有業(yè)務往來的某飼料公司董事長汪某某和某米業(yè)公司老板何某某所送財物共計59萬元。李成強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9月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四、昆明市嵩明縣糧油收儲公司原經理、法定代表人楊智,通過虛構交易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問題。
2014年至2019年,楊智安排人員通過開具虛假糧油收購發(fā)票和入庫單收購糧食,開具虛假發(fā)貨明細表和出庫單銷售糧食的方式,先后挪用公款共計540.5萬元給糧商孫某使用。2015年至2018年,楊智利用職務便利,為施工方在儲備糧倉建設項目工程款撥付及款項拆借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41萬元。楊智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4月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解除其勞動合同,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來源 / 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 云南省紀委監(jiān)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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