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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入夏以來,給人的直觀感受就是一個字“熱”。為了給廣大高溫作業(yè)者一些保險和慰藉,目前不少省市都已經公布了相關的高溫補貼法規(guī)。而關于高溫補貼可能很多人都沒聽說過,或者認為只有正式職工才有。那么今年云南高溫補貼怎么發(fā)放?哪些人可以領?接下來跟社保網小編一起了解一下。
1、高溫補貼發(fā)放時間為6月到9月。
2、高溫補貼發(fā)放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內工作場所溫度無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3、高溫補貼發(fā)放對象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fā)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采取有效方案將作業(yè)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高溫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溫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5、降溫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溫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yè)、高溫天氣作業(yè)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yè)不能以發(fā)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溫飲料充當高溫補貼。高溫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fā)放。不得以發(fā)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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